怎么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

舟山法律咨询 2025-04-09
法律分析:
(1)主观方面是判断敲诈勒索罪的基础。当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,企图通过威胁等手段让被害人交出财物时,就具备了主观要件。这体现了犯罪人的主观恶性。
(2)客观行为是构成该罪的关键。威胁和要挟行为针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、身体自由、名誉等,或者利用被害人的把柄迫使对方交付财物。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
(3)犯罪结果也很重要。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才构成犯罪。多次敲诈勒索为两年内三次以上,数额较大标准依地区经济发展而定。只有满足此条件,才能认定犯罪成立。

提醒:
遭遇类似情况,注意保留相关证据。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法律处理方式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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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从主观、客观和数额次数三方面考量。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,即通过威胁、要挟等手段让被害人交出财物;客观上实施威胁、要挟行为,威胁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生命、身体自由、名誉等侵害,要挟指抓住把柄或制造借口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;还需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程度,多次指两年内敲诈三次以上,数额较大标准依地区经济状况而定。

为避免陷入敲诈勒索罪风险,个人应做到:1.保持诚信,不产生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念头。2.杜绝采用威胁、要挟手段获取他人财物。3.了解当地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,避免因无知而违背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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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构成敲诈勒索罪需主观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,客观实施威胁、要挟行为,且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程度。
法律解析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有严格条件。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故意是关键要素,犯罪人就是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财物。客观方面的威胁、要挟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权益,威胁涉及生命、自由、名誉等多方面,要挟则是利用把柄或借口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。同时,该罪还设置了数额和次数门槛,多次敲诈勒索是两年内三次以上,数额较大标准因地区而异。像甲以公开乙隐私迫使乙交大量钱财的情况,就可能构成此罪;而偶尔小金额索要未达入罪标准则不构成。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,不确定是否构成犯罪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也很愿意为大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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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主观方面判断:看行为人是否有通过威胁、要挟等手段让被害人交出财物,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。若只是正常的经济纠纷索要欠款等,无此故意就不构成。
(二)客观方面判断:检查是否实施了威胁、要挟行为,像威胁侵害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、身体自由、名誉等,或者抓住被害人把柄、制造借口迫使交付财物。
(三)数额和次数判断:确认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程度,多次是两年内敲诈三次以上,数额较大标准依地区经济状况而定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,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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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主观故意:构成敲诈勒索罪,犯罪人主观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想法,会用威胁、要挟手段让被害人给钱。

2.客观行为:客观上实施威胁、要挟行为。威胁涉及侵害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、自由、名誉等;要挟是抓住把柄或找借口逼对方交钱。

3.数额或次数:要达到数额较大,或两年内敲诈三次以上。数额标准各地依经济情况而定。像甲公开隐私逼乙交大钱,可能构成此罪;偶尔小额索要未达标则不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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